治疗白癜风最好方法 https://m-mip.39.net/disease/mip_9495050.html一、基本案情
年4月1日,被告对x市步行街63号的xx美甲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从业人员李某某、兰某禄不能出示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正在从事美容服务工作。该店有一张美容床,从业人员兰某禄正在为顾客进行脱毛服务。被告经查,xx美甲店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肖某某。
该店有一台磁光POT仪器,正是兰某禄为顾客进行脱毛服务仪器,该仪器显示利用强脉冲光进行脱毛,使用磁光POT仪器者必须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兰某禄无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执业证书,系非医师行医。
二、原告观点
原告于年3月28日到x市步行街64号x美甲店上班,老板安排原告的工作,原告按照安排每天进行工作,直到年7月2日被告在例行检查时,说原告非法行医,作出x卫医罚()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原告进行元的罚款。因该店是有营业执照,原告的工作也是老板安排,却仅对原告进行处罚。
三、原告证据
1.两份录音,证明此事老板完全不管,原告不了解该仪器的原理操作要求;2.营业执照,证明该店未显示有医疗美容范畴,原告完全不知情。
四、被告证据
第一组证据:1.现场笔录一份(刘某妹);2.询问笔录四份(兰某禄年4月1日一份、刘某妹四份:年4月1日、年4月2日、年4月10日、年4月13日);3.现场检查照片三份;4.项目价格表照片一张;5.消费记录打印件10页;6.磁光POT说明书一份。
7.卫生部办公厅《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8.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9.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10.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11.与兰禄电话询问录音。证明“冰点”脱毛是利用仪器进行强脉冲光脱毛,而强脉冲光治疗属于医疗美容皮肤科项目,原告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非医师行医。
第二组证据:1.案件受理记录;2.立案报告;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登记表;4.案件调查终结报告;5.合议记录;6.案件审议记录;7.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送达回证;8.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9.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证;10.内部法制审查表。证明对原告进行处罚的程序合法,告知了原告有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三组证据:《x省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权实施细则》。证明对原告罚款元,裁量适当。
五、庭审意见
被告认定的事实清楚,处罚程序合法,处罚时适用法律正确,量罚得当,应当予以维持。原告要求撤销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诉讼请求,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六、法院判决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兰某禄的诉讼请求。
司法裁判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