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好的白癜风治疗医院 http://www.ykhongye.com/m/先是通过赠送小礼品为诱饵,引诱顾客到美容店后推销排毒膏,如果顾客不从,就通过言语威胁、胁迫等手段迫使顾客接受服务并支付高额费用......佛山一家美容店通过强迫交易,先后强迫30名被害人接受服务,消费金额累计7万余元。
日前,广东高院发布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上述案例入选。据悉,涉案美容店两名经营者因犯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2年3个月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年7月至年6月期间,潘某斌、何某平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经营美欧尚美容店,形成了由导购以免费提供检测、赠送小礼品等为诱饵将顾客带至美容店内,再由美容师利用排毒膏等三无产品让顾客皮肤变黑,然后通过言语威胁、胁迫等手段迫使顾客接受服务并支付高额费用的经营模式。
如顾客不愿意接受服务或支付费用,则被阻挠离开,甚至被谩骂、追打。截至被查获,该团伙共强迫30名被害人接受服务,消费金额累计7万余元。后何某平到公安机关投案。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潘某斌、何某平等人结伙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美容服务、购买美容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对潘某斌、何某平等人分别判处2年3个月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消费者依法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本案被告人以免费提供检测、赠送小礼品等为诱饵将消费者引进美容店后,通过威胁等手段引起消费者内心恐慌,强迫消费者接受服务与美容产品交易,不仅违背消费者意志,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还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本案依法对强迫消费者交易的犯罪行为进行严惩,对于增强消费者维权与防骗意识、维护正常市场交易秩序具有积极意义。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通讯员陈康秀、钟蕾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龙成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