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务院卫生部针对美容院、养生馆等保健服务类经营场所颁布了第号令《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年初,全国各地将陆续开展无证非法上岗从业者整顿工作,并坚持严查严处。持证上岗是对从业人员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其目的就是要促进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能力。我机构响应人社部*策号召,对美容师(中、高级)进行标准性的国家职业资格考前培训和鉴定,以确保广大从业人员的合法性。
1职业定义
美容师是指根据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为其清洁、护理、保养皮肤,美化容颜的人员。
2考核方式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3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2年以上工作经验。
2.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相关专业毕业生,2年以上工作经验。
4、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0年以上并经过人社部要求的高级美容师正规培训。
4培训考试
培训时间:年7月下旬(考前辅导)。
考试时间:年7月28日、29日。
收费标准:元(中级)、元(高级),考前培训和鉴定费包含在内。
考试地点:福州市
报名方式:黎老师,吴老师。
提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信网学历证明一份、二寸红底彩照4张及电子版、工作证明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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