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记者从深圳市消委会获悉,年第三季度深圳消费者投诉共宗,同比下降4.06%。投诉量排名前五的行业为互联网及通信服务宗,占比38.47%;教育培训宗,占比22.42%;通讯电脑数码宗,占比5.12%以及文体旅游服务、化妆品/美容美发/整形。
从投诉性质来看,排名前五的分别为合同问题宗,占比56.49%;售后服务宗,占比21.13%;虚假宣传宗,占比8.51%;质量问题宗,占比6.22%;价格问题宗,占比3.24%
此外,报告公布了美容店低价引客后诱导高价消费、房屋交易合同引发纠纷、职业培训"不过包退"承诺难兑现等投诉典型案例和市消委会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规避消费"陷阱"。
▲年第三季度各行业投诉量统计。
典型案例1:
美容店低价引客后诱导高价消费
消费者投诉称通过广告了解到某品牌纹眉店举办限量秒杀活动,缴纳30元定金可以享受元或元的折扣价纹眉套餐。消费者到店后选择元纹眉套餐,工作人员称低价套餐纹眉效果不好,只有高价套餐才适合消费者,消费者拒绝后,商家已上麻药为由无法更改,最终被迫消费元。
报告分析,一些商家以免费体验、低价体验为诱饵吸引消费者,再通过精心设计的接待程序、话术,向消费者推介高价项目,美容行业屡屡出现此类投诉,通常是商家对消费者施加心理诱导影响的结果。
对此深圳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不要轻信街头、网络的免费或低价宣传,谨防不法商家设置消费陷阱;接受服务前应了解清楚服务项目及价格,所做项目要求商家进行确认;商家的诱导性话术具有即时性,消费者应提高警惕,及时保留证据。
典型案例2:
房屋交易合同引发纠纷
消费者诉称于年1月购买了某地产公司某楼盘期房。该公司员工口头告知年2月1日网签,返租3年,年2月1日交房。该公司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房认购书没有注明具体的网签时间。消费者提出两点诉求,按照约定,在认购书中注明网签时间,并将买房全款划入监管账户,查明该房是否存在抵押情况,如果有抵押应予退房。
报告分析,相关房屋交易投诉主要集中于认筹金不按时退还、购房返佣迟迟未兑现、开发商拖延网签备案、捆绑销售等问题。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对此深圳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商尽快办理网签备案,对于全额付款却不能备案网签的房屋应谨慎购买,谨防因开发商违规操作造成的巨额经济损失,面对开发商广告宣传应保持理性,多加查证。
典型案例3:
职业培训"不过包退"承诺难兑
消费者诉称于今年7月报名某事业单位统考面试辅导班,签订合同约定面试不过全额退费。后消费者未通过面试,提交退费申请,退款迟迟未到账。工作人员告知消费者公司存在资金问题,无法履行合同约定,要求消费者放弃原合同,签订新的分期退费合同,新合同条款未提及违约补偿及利息补偿等事项,并告知消费者越晚签新合同越难获得退款。
在合法性上,"不过包退"协议通常合法有效,而"保过"承诺则不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因此"保过"协议无论真假均涉嫌违反《广告法》。
对此深圳市消委会建议,"不过包退"是否真的能退、能否一次性退,还受具体协议约定、经营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影响,从报名到考试结果有较长周期,也对退费带来不确定性,消费者应当理性对待,拒绝承诺"保过"的违法违规操作。经营者应规范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促进职业培训行业健康发展。
典型案例4:
跨境网络购物维权难
消费者诉称于某电商平台APP里面标注有"某某国际"标签的某海外专营店购买了一瓶日本进口的宝宝驱蚊液,收到货后与之前日本购买的有所差别,与网上的鉴定视频也有差别。店铺客服称商品从香港发出,不可能是假货,存在差异可能是由于产品批次不同。之后消费者又从另一家电商平台购买了一瓶同款商品,与消费者之前在日本购买的一致。该电商平台要求消费者提供检验报告,该店铺客服则要求消费者承担往返运费,消费者表示不同意。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了对"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的处罚方式。消费者遇到假货维权时,跨境电商平台通常会要求消费者提供检验报告。商品的来源、合格证、报关证等属于消费者享有的知情权,无需举证,如卖家不能提供,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对此深圳市消委会建议,费者在跨境网络购物时应尽量选择规模、品牌较大,具有品牌授权等证明的店铺进行消费,以降低购买到假货的可能性,仔细查看退换货规则,索要购物凭证,对于注明不支持退换货的商品,一定要三思再下单。
深圳晚报记者郭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