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引由市商务局制定并解释,由市疾控归口并发布)
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科学、精准、从严做好美容美发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保护消费者与从业人员健康安全,满足市民生活服务需求,制定本指引。本指引适用于本市美发美容企业及其门店、网络美容美发服务第三方平台等服务机构。
1.美发美容行业协会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诉求,主动做好服务,指导各会员企业按照本指引做好疫情防控和经营活动。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商务部和本市防控工作机构及商务、疾控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指引,完善本单位和员工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
3.坚持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准确掌握员工健康情况,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或消化道症状,应主动向社区报告,按照规定及时就医排查,不得带病上岗、自行购药服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一经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向属地社区及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4.员工身体健康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为顾客提供服务时建议佩戴N95(或KN95)口罩,服务前后要对美容美发工具和手部充分消*,服务全程保持手部干净清洁。尽量避免与顾客聊天。
5.密切
6.积极动员和组织员工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做到应接尽接;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抗原检测;督促员工避免与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
7.认真落实员工集体宿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集体宿舍管理和环境定期消*,建立健全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明确防疫工作培训、检查、奖惩等具体措施及要求,主动整改集体宿舍防疫措施不落实等问题。配备宿舍管理员,做到防疫安全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8.做好常态化环境监测和预防性消*,加强营业场所通风。优先开窗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开启排风扇等装置加快室内空气流动。
9.经营场所入口处设专人对进店人员逐一测温、扫健康码、查验核酸,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未见异常”、提供符合要求的核酸阴性证明的人员方可进入。提示顾客注意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正常社交距离。
10.确保门厅、等候区、洗刷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加强健康宣教,利用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新冠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11.提倡预约服务,控制人员数量。保持工位间安全距离,避免人群聚集。剪刀、梳子、推子等理(剪)发工具应一客一用一消*。毛巾、围布等公共用品应一客一换一消*。在服务顾客完毕后落在座椅、地面的头发应一客一清扫一消*,统一收集到塑胶袋内并扎紧袋口后再处理。
12.有条件的经营场所可为顾客提供一次性鞋套、服装罩袋、卫生湿纸巾、消*凝胶、消*酒精等防护物品。
13.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宝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