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14日讯(记者牛荷)日前,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南京艺星美容咨询有限公司因擅自发布医疗广告,被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被罚款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年05月05日,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南京艺星整形机构在网站发布医疗广告时,广告中涉及行政许可事项,但广告内容与行政许可内容不一致,涉嫌违规发布,要求执法机关进行查处。
年05月06日,经执法人员初查发现,艺星整形采取集团化运作模式,南京艺星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与南京艺星美容咨询有限公司是关联公司,南京艺星医疗美容有限公负责经营医疗美容服务,南京艺星美容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广告宣传(包括网站网页设计制作发布、信息维护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医疗广告是由南京艺星美容咨询有限公司运营、制作并发布,南京艺星美容咨询有限公司是涉案的责任主体。
经查明,南京艺星美容咨询有限公司于年4月20日至年05月06日,在其微博yestar南京艺星医疗美容wei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