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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鹿轩记者高敏
“只要你找我,我会很负责地把你变成第二张照片。”温州某医疗美容机构的工作人员发了一条朋友圈,配图是一张女生整容前后对比照。这让小美(化名)很生气,因为,照片里面的女生就是她。
日前,小美把美容机构告到温州鹿城法院,通过公证证据保全,仅仅七天双方就达成了调解协议。
去年8月29日,25岁的小美在温州某医疗美容机构处做了割双眼皮和隆鼻整形手术。手术后,小美应该机构的工作人员李某的要求,将整容前后的对比照发给对方。
“当时我已经明确告知对方不可以把照片用于推广宣传使用。”小美不想自己变成“广告”。谁知,同年11月,小美发现自己的整容前后对比照、身份证在该医疗美容机构的大屏幕上不断滚动播放。
“他们居然还通过十来个员工把照片发布在朋友圈。”让小美气愤的是,很多该医美机构的代理商也将她的整容对比照进行了转发。
“我后来才了解到,这家机构根本没有做美容整形手术的资质。”小美说,自己交了3.8万元手术费给该机构,但对方始终拒绝出具任何凭证。
小美认为,这家医疗美容机构通过宣传其整形照片以证明整形技术高超,在未经她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私自将附带她照片的宣传广告发布在机构大屏幕、员工朋友圈,给她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伤害并导致社会评价下降。
年1月底,小美到将该机构起诉至鹿城法院,要求对方停止对其肖像权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鹿城法院受理此案后,立案登记窗口的工作人员经初步审查后认为小美和医疗美容机构的纠纷其实法律关系并不复杂,具有调解的可能性,关键在于要及时把对方朋友圈发布的内容进行证据保全,万一对方将朋友圈的信息删除了,小美通过诉讼维权就会有难度。
在法院立案人员的引导下,小美到设在法院的公证司法辅助窗口,将材料递交给了公证司法辅助窗口的公证人员。
随后,小美通过公证处提供的手机登录了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