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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1/1 19:59:00

泰戈尔说:“疑惑固非乐事,确信更属荒唐。”“怀疑”这种东西确实很神奇,在名人眼中它被认为是真理的影子,因为真理藏在怀疑的身后,不过在感情中,不求证且固执己见的怀疑就是一把刀,促使人为内心的摇摆犯下大错。

年4月1日凌晨,浙江省温岭市某小区,一位大妈下班后骑着自行车回家,骑到某栋楼下的时候,突然感觉自己的脖子被某个不明物体砸了一下,由于小区老旧,路灯损毁,她也看不清是个什么东西,下意识拿手摸了一下脖子,结果摸到了一手黏腻。

回家以后照了镜子,她才知道,这股黏腻竟然是因为血,也就是说有什么血淋淋的东西从楼上扔下来,甩到了她的脖子上,大妈顿时觉得既晦气又恶心,但是也没管,第二天才听说,原来是小区的龙某割掉了妻子李某的鼻子,从窗户扔了出去!

医院,经过鉴定以后确认,其鼻子缺损达30%,已构成重伤二级,而医院以后就逃之夭夭了,至于龙某割李某鼻子的原因,所有人都在传是李某和其他男人偷情当场被抓,一时之间李某饱受非议,被所有人唾弃“活该”,那么真相是?

因为李某家属已经报警,警方也已经立案,逃跑的龙某感受到压力,最后还是选择了回去自首,自首后龙某将前因后果讲述了一遍,大家才知道,一切都源于龙某的捕风捉影式的怀疑,龙某原本有过一段婚姻,失败后,他就一直处于一个不自信的状态中。

幸运但不巧的是,他偏偏在这之后遇到了李某,李某比他小9岁,是个典型的娇妻,漂亮、温柔、备受欢迎,龙某就经常忐忑不安,不明白李某为何会选择自己,也害怕自己会被李某戴绿帽子,所以性格变得阴晴不定,动不动就酒后家暴。

李某真的已经是贤妻良母中的极品了,即使这样依然不离不弃,和他在一起8年,生下了一对子女,不过心灰意冷的时候也不是没有,这时候她就会从湖南老家跑去浙江温岭打工,让龙某冷静一下,实际上,只是让龙某的怀疑越来越严重。

龙某就觉得李某总是往外跑,肯定是在外面有了情人,又看到李某有两个手机,肯定是有一个手机用来联系情人,李某还动不动就去美容院,不是为了情人,难道是为了他这个家暴男?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多,龙某连求证都没做,直接就定了李某死刑,然后在那天爆发了。

那天,李某突然说自己加入了一个夜跑小队,吃完晚饭以后就在卧室换上了衣服准备出门,龙某端详了一下她的衣服,发现她穿了一条十分紧身的裤子,把臀部到腿部的线条完全展露无疑,他不知道这叫瑜伽裤,只觉得这裤子不体面,但他没说。

结果李某这一跑居然跑到了大半夜,回家以后也没有换衣服,第一时间就坐在沙发上,拿着她的另一部手机开始聊天,当时龙某因为学电焊的缘故,脸上有不少死皮,于是拿着李某的刮眉刀在刮,他看看镜子中的自己,又看看沙发上娇艳欲滴的妻子,一股恶念涌上心头。

“你是不是背着我偷人了?”龙某放下刀片质问李某,李某蹭地从沙发上站起来,一边往浴室走,一边匪夷所思地回答:“瞎说什么!没有的事!”龙某并不相信,他死死盯着李某的背影,视线下移,就看到李某的瑜伽裤上有深色的痕迹,顿时怒火滔天。

龙某想着李某果然还是背叛了自己,这段婚姻到头来还是他的耻辱,但他又不舍得李某,他想还是让李某跟她湖南老家去,不过李某肯定不愿意,怎样才能让他愿意?龙某举起了手中的刀片——他要让李某破相,这样别人就不会靠近她,他们就能永远在一起。

于是在李某猝不及防的时候,他用刮眉刀一下割掉了李某的鼻子,从窗外扔了出去,那一刻他心中的恨意得到了纾解,但紧接着他就发现李某血流不止,不得不打急救,然后就有了开头描述的种种,好在他最后还是想通,去派出所自首了。

龙某还用18万元获取了李某的谅解,不过由于这是一起非典型的家庭暴力重伤案件,龙某主观恶意深,手段残忍,造成的伤害是长久的不可逆的,所以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对其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龙某造成李某重伤二级,量刑幅度就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存在自首的情节,也取得了谅解,但不可以适用缓刑,仅可以酌情进行从轻或减轻处理,最终浙江省台州温岭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龙某有期徒刑二年。

而最后,李某瑜伽裤上的深色痕迹,其实是谁也不知道怎么沾上去的水渍而已,根本就没有龙某遐想的那样内容,也不存在小区里流传的的那些离谱偷情说,李某完完全全是被龙某的怀疑一刀割伤的,这份怀疑终究也害了龙某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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