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务服务网消息,当事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最终,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5元;2.没收用于医疗美容的器械药品;3.罚款.95元。来源:浙江*务服务网